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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XX大学教室不雅视频法律分析
发布日期:2021-06-04 访问量:
近日,网传黑龙江科技大学一男一女在学校阶梯教室发生性行为,教室监控视频被广泛传播。该视频发生时间在5月16日13时58分至14时10分,长达12分钟,这日正好是星期天,值得注意的是监控运行过程中数次改变视角或者对焦,疑似人为操控监控视频。

作为一个法律博主,重庆夜网小编来解答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一、视频中的学生违法吗?

视频中男女在阶梯教室发生性行为有伤风化,但并未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属于二人的个人行为,二人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可能会受到学校的校纪处分,小编郑重提醒:摄像头无处不在,请大家规范自己的行为,否则随时都会社会性死亡。

二、网友在家观看上述不雅视频是否违法?

我国刑法里关于淫秽物品的处罚主要是非法贩卖、制作、传播等行为,对在家中“独自欣赏”并无相关法律规定。判断一种行为是否违法,最根本的标准就是看它对国家、社会有没有危害性。网友在家观看上述不雅视频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并不会对国家、社会产生危害。

三、网友保存上述不雅视频违法吗?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看,网民保存视频的行为是违法的。在实务中,若网友只是将视频保存下来,并没有对其进行传播,那么并没有对公共秩序造成影响,公安部门很少追究保存视频网友的责任。

四、网友传播上述不雅视频是否违法?

如果网友在观看完不雅视频后,又将其传播,这一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虽然在实务中普通网友的转发行为很少被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小编还是提醒大家切莫进行二次传播,以免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五、不雅视频最初的上传者须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该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不可描述行为,属于淫秽物品,该视频在网络上大规模传播,造成恶劣影响,视频上传者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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