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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首个新法规治理“社区团购”乱象
发布日期:2021-07-08 访问量:
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质量低劣……这些网络社区团购乱象,不仅干扰实体经济正常运营,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1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全国首个社区团购合规指南《重庆市网络社区团购合规经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社区团购从准入、经营到退出全过程全链条进行了规范。

7月2日,记者采访到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双反处处长郭春雷,对《指南》进行解读。

现状——

今年以来 重庆登记处理涉及社区团购投诉举报207件

何为网络社区团购?《指南》这样描述,其指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商品信息,将订单汇总发送给供货商或销售商,由供货商或销售商将商品配送至指定地点,经营者验收后进行分拣组合并送至自提点由消费者提取商品的活动。

郭春雷介绍,在重庆,开展网络社区团购的企业包括橙心优选、美团优选、多多买菜、兴盛优选、永辉社区GO、十荟团、谊品到家、微荞优选8家,“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我们发现社区团购在我市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平台主体责任不明确、商品的基本信息不全、发布误导消费者信息、低价倾销等。”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12315热线和平台共登记处理涉及社区团购相关投诉举报207件,其中投诉169件,举报38件,大多集中在“缺货问题”“质量问题”“退换问题”以及“沟通渠道不畅问题”等方面。

而这些问题,《指南》考量了针对性的措施。

郭春雷介绍,《指南》共六章三十五条,对网络社区团购从准入、经营到退出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包含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禁止大数据杀熟,以及对自提点贮存条件的规定等亮点内容,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合规经营指南》内容涉及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同时将市场监管总局对社区团购平台‘九不得’要求融入其中,拟通过《合规经营指南》引导网络社区团购合法合规经营,参与市场良性竞争。”郭春雷介绍,《指南》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新业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态度和依法科学高效监管的原则。

规范经营者——

禁止滥用自主定价权、大数据杀熟等

《指南》对经营者提出了哪些规范要求?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注意到,《指南》对社区团购从准入、经营到退出全过程全链条进行了规范。

明确了网络社区团购开展的方式和市场准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可以以自营和非自营的方式开展网络社区团购经营活动。在本市开展网络社区团购,并以自己名义销售商品的,属于平台自营,应当依法在本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非自营方式开展网络社区团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对团长(自提点)进行了规范。为了减少存放在自提点的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指南》明确“申请作为自提点的自然人和经营者,应当具备商品贮存条件,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并鼓励社区团购经营者发展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等行政许可的经营者作为自提点。

对社区团购产品质量和责任的承担进行了明确。《指南》明确“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或禁止在网络经营的商品。”“以非自营方式开展网络社区团购的平台经营者统一收集订单信息、归集商品、分拣包装并配送到自提点的,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商品进行必要的查验等。”

值得一提的是,《指南》明确了禁止滥用自主定价权、禁止垄断行为、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欺诈消费者行为、禁止大数据杀熟等内容。

保护消费者——

结算界面设置申请开具发票选项、并不得隐藏或删除评价

《指南》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郭春雷介绍,针对调研中发现,部分社区团购经营者通过客服申请开具发票存在消费者无法查询自身申请提交情况、且几个月都不能收到发票的情况,《指南》要求“平台经营者及自建网站经营者应当在结算界面设置申请开具发票的选项,以确保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的权利”。

针对有消费者反映购物后没有评价选项或评价无法保存上传、找不到差评等问题,《指南》明确“平台经营者及自建网站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及网站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的途径,并不得隐藏或删除消费者的评价”。

针对退换货存在的问题,《指南》明确“鼓励、引导平台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向合作销售商、自提点进行追偿。”

郭春雷表示,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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